充闾讲坛

汉语断句琐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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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9-05 10:15:17  阅读次数:3912 次

汉语断句琐谈


王充闾


  韩愈《师说》云:“彼童子之师,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”。古代学童入学伊始,首先关注的便是关于句读的研习。古人把这一基本功看作是为学之基础、“讲经之先务”。作为一种功力,断句需要古汉语字、词、句方面的修养,甚至需要古代历史文化全方位的知识。因此,它不仅仅是对于学童,也是对于教书先生以及所有攻书习文者提出的首要的、基本的要求。从能否给古书准确地标点、断句,可以验知其知识水准与治学能力。

/壹/

  古时印制的书籍,见不到标点符号,古文都是一文到底的,中间不作点断。当然,这只是形式,而在实际诵读过程中,人们还是要根据文句义理作出相应的停顿,或者同时在书上依据停顿加以圈点。这就是后世所说的断句。

  大概是到了宋代,才有经过断句的书籍刊行。南宋文学家岳珂在《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》中说:“监蜀诸本皆无句读(‘读’同‘逗’),惟建本始仿馆阁校书式,从旁加圈点。开卷了然,学者为便,然亦句读经文而已。惟蜀中字本与兴国本并点注文,益为周尽。”不过,这种添加句读的书籍毕竟刊行极少,尔后,历经金、元、明、清,数百年间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化。据有关资料记载,我国传世古籍有八万多种,直至今天经过整理、点校的也不过四五千种。

  成书于南宋年间的童蒙读物《三字经》,有“凡训蒙,须讲究。详训诂,明句读”之句。可见,从前的读书进学,是把断句与训诂紧密联结在一起的。古代典籍《礼记·学记》早就说了:“一年视离经辨志”。意为小孩读书一年之后,要考查“离经辨志”。“离经”,就是离析经理,使章句断开,这里是说考查其断句经典的能力。东汉学者高诱在《淮南子叙》中说:“自诱之少,从故侍中同县卢君,受其句读。”说的是他小时候从师卢植,接受句读训练。唐代文学家韩愈在《师说》一文中也曾讲过:“彼童子之师,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”。“习其句读”,就是把握句读,练习断句。看来,古代学童入学伊始,首先关注的便是关于句读的研习。古人把这一基本功看作是为学之基础、“讲经之先务”。

  这使我忆起了几十年前的少年儿童时代。我是六岁那年走进私塾的,首先读的是“三、百、千、千”(《三字经》《百家姓》《千家诗》《千字文》)。它们为三言、四言,或五言、七言,书中句式单一,不发生断句问题。可是,待到诵读“四书五经”了,线装、木版的书,没有标点符号,读起来就发生困难了,即便是认识书上的字,也往往念不成句子,不知道该在哪处断开。

  为此,塾师刘璧亭先生就首先帮助我“习其句读”。每当讲授一部新书,开讲之前,他都要花费一定时间,用蘸了朱砂的毛笔,在书上进行圈点——在语义未完而需要停顿的地方,在两个字的中间点个“、”;在句终的地方,在字的旁边画个“。”。他边点边说,这是古代读书人一项必不可少的基本训练。如果“句读”不明,就无法理解文义;常常是,一处断句弄错了,意思就走了样,甚至完全相反。

  这方面的实例很多,简直是不胜枚举。比如,《聊斋志异》中有这样一段话:“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”关键处在于“其一犬坐于前”如何断句。按其本意,这个“犬”字是名词作状语用,形容狼坐的样子——像狗那样坐在前面。写得十分形象、传神。但是,假如不兼顾上下文,把它断为“其一犬,坐于前”,那就变成一条狗坐在前面,整个意思就全错了。

  作为一种功力,断句需要古汉语字、词、句方面的修养,甚至需要古代历史文化全方位的知识。因此,它不仅仅是对于学童,也是对于教书先生以及所有攻书习文者提出的首要的、基本的要求。唐代有人说:“学识如何观点书”。意为从能否给古书准确地标点、断句,可以验知其知识水准与治学能力。鲁迅先生在《点句的难》一文中也曾说过:“标点古文真是一种试金石,只消几点几圈,就把真颜色显出来了。”

  断句的基本准则,可用八个字概括:“语绝为句,语顿为读”——语气结束了,算作“句”,用圈(句号)来标记;语气没有结束,但需要停顿一下,叫作“读”,用点(相当于逗号)来标记。断句的基础在于对通篇文章作全面的领会,因此,断句之前必须先要通读几遍,力求对全文内容有个准确把握;尔后,本着“先易后难”的原则,将能够断开的先断开,逐步缩小范围,然后再集中精力解析易生歧义、难以断开的句子;当句子全部点断之后,还须再行通读,仔细揣摩,务求字句能够讲通,解析合情入理,并且符合古代语法和音韵。

/贰/

  现在,回过头来说说当日就读私塾“习其句读”的往事。

  尽管面对的是七八岁的小孩子,但塾师刘老先生却是十分讲究师道尊严,所谓“端乎其形,肃乎其容”。加之他面目黧黑,神情严肃,令人望而生畏,邻舍人们就根据说书场上听来的,送给他一个“刘黑塔”(实际应为“刘黑闼”)的绰号。其实,他为人正直、豪爽,又饶有风趣。他喜欢通过一些趣闻、故事,向学生讲述书中的道理。

  记得他在讲解断句的必要性时,曾经引述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中的一个故事:

  哀公问于孔子曰:“吾闻夔一足,信乎?”曰:“夔,人也,何故一足?彼其无他异,而独通于声。尧曰:‘夔一而足矣。’使为乐正。故君子曰:‘夔有一,足。非一足也。”

  翻译成现代口语,就是:鲁国的国君哀公向孔子发问:“我听说夔只有一只脚,可信吗?”孔子说:“夔,是一个人,怎么会一只脚?他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,就只是精通声律(音乐)。帝尧说:‘有夔一个人就足够了。’便指派他当了乐正。因此,有学识的人就说了:‘夔有一,便足够了。不是一只脚啊。’”

  老先生说,之所以发生如此严重的误解,就在于把“夔一足”三个字连读了,“足”前少个逗号。连起来读的意思,是夔有一只脚;而加个逗号,意思就改变为:夔这个人很能干,有他一个就足够了。为古书断句,“点破”是一大忌。何谓“点破”?就是指把不该断句的加以点断,像前面说的“其一犬,坐于前”,或者对应该点断的未予点断,像这个“夔有一足”,“足”前面漏个逗号。句子被“点破”了,如同一件成品被弄成废品——无法讲通,或者虽能讲通,但有悖于作者原意。

  为了使学生加深对断句准确性的认识,当讲到《大学》的“知止而后有定,定而后能静,静而后能安,安而后能虑,虑而后能得”的时候,他说了一个两位教书先生“找得”的趣闻:

  一位先生把这段书读成“知止而后有定定,而后能静静,而后能安安,而后能虑虑,而后能得”,发觉少了一个“得”字。一天,他去拜访另一位塾师,发现书桌上放着一张纸块,上面写个“得”字。忙问:“此字何来?”那位塾师说,从《大学》书上剪下来的。原来,他把这段书读成了“知止而后有,定定而后能,静静而后能,安安而后能,虑虑而后能”,末了多了一个“得”字,就把它剪了下来,放在桌上。来访的塾师听了十分高兴,说,原来我遍寻不得的那个“得”字,竟然在这里。说着,就把字块带走,回去后,贴在《大学》的那段书上。两人各有所获,皆大欢喜。

  这两位“三家村”陋儒未必真有其人,实有其事,很可能是好事者编出来的,因为《大学》中这段话并非特别难以断句。但是,有一些段落就不然了。还说“四书”里的句子。比如《孟子·告子》一章中的“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(每一行为总是不能如意),所以动心忍性,曾(同‘增’)益其所不能”。从有据可查的文献看,这段话大约自东汉以来,就这么断句,迄无争议;但近年来,一些学者提出商榷意见,认为“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”这十个字的正确断句,应该是“空乏其身行,拂乱其所为”,其意为:使他们出行缺乏资粮,使他们所做的事情受阻不顺。同样也能说得通。

  《孟子·尽心》章还讲了这样一件事:晋国有个叫冯妇的人,善于和老虎搏斗,后来变成善人,不再打虎了。有次他到野外,正赶上许多人在追逐老虎。老虎背靠着山脚,没有人敢于迫近它。他们望到冯妇了,便快步上前迎接。冯妇于是捋起袖子,伸出胳膊,走下车来。大家都高兴地赞美他;可是,作为士的那些人却加以讥笑。这段话的原文,人们通常是这样读的:“晋人有冯妇者,善搏虎,卒为善士。则之野,有众逐虎。虎负嵎,莫之敢撄。望见冯妇,趋而迎之。冯妇攘臂下车,众皆悦之;其为士者笑之。”但是,也有学者认为,这么断句不对,应该断为:“……卒为善,士则之(以之为准则,效法他)。野有众逐虎……其为士者笑之”。这“笑”他的“士”,就是先前“则”他的“士”,要不然,“其为士者笑之”就太鹘突了。看来,这后一种断法是颇有道理的。

  这样的事例,反映在前人一些笔记、札记类书籍中,还有很多。比如,《论语·泰伯》篇中记述孔子这样一句话: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”。古今通行的注本,都是作这样断句:“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”意思是说,老百姓可以让他们听从指使,不可以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。据此,今人批评孔老夫子,说他推行愚民政策。

  但是,已故著名学者阎简弼教授认为,正确的断句,应该是:“民可使由之?不可!使知之。”意思是,能让老百姓随便地去做吗?不能!要先让他们懂得道理。强调为政者教民化育的重要。

  还有学者认为,孔子原本是亲民的,因此应该断为:“民可使,由之;不可使,知之。”这样,意思就成为:老百姓听从指使,就让他们自己去做;如果老百姓不能按照统治者的意图行动,就要给他们讲清道理。

  可是,又有学者出来了,说,不对,应该这样去断句:“民可,使由之;不可,使知之。”意思又改变了,成为:老百姓的素质好,就让他们自己去做;如果素质不够好,就要训练教育,让他们晓得道理。

  也还有另外一种断法:“民可使。由之不可使,知之。”意思是,老百姓是可以利用的。如果任由他们去做,却做不好,那就讲明道理,教育他们。

/叁/

  除了研习经书、古籍,在社会交往、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如何断句的问题。

  据说,旧时代有一个老学究,夫妻育有一女,嫁给同里一个秀才。后来,结发妻子病故,老学究便又续弦,娶了一个通识文墨的女子,两年后,产下一个幼子。老学究临终前,手书一份《遗嘱》,交代身后遗产的分配办法。按照古书惯例,行文一气呵成,中间没有点断。待他死后,大家把《遗嘱》启封,原来是这样一段话:“七十老翁产一子人曰非是也家业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干预”。身为秀才的女婿看了,说:“这份遗产,应该全部归我。”因为照他的点读法,那《遗嘱》是这样的:“七十老翁产一子,人曰:非是也。家业尽付与女婿,外人不得干预。”但是,老学究的后妻不服,认为《遗嘱》写的,应该是把产业交给她的儿子。两人争讼不决,于是,告到官府去。县官反复琢磨,认为老学究的后妻的意见为是。因为,在县官读来,《遗嘱》是这样的:“七十老翁产一子,人曰‘非’;是也,家业尽付与。女婿外人,不得干预。”由于断句有异,两种意向截然不同。秀才心里不以为然,但县官一言既定,他也没有办法。

  还有这样一个故事,说是某富翁生性吝啬,聘请教书先生时,特意讲明膳食从俭,比较素淡。教书先生当下应承,富翁提出要立下字据。于是,教书先生便起草了一张未加标点符号的十六字合约:“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。”富翁看了,根据自己主观想法,理解为“无鸡鸭亦可,无鱼肉亦可,青菜一碟足矣”,当即签字画押,表示同意。这样,除了主食,便顿顿只上一碟青菜。教书先生提出了抗议,说是违反合约:“我们不是讲好的吗?——‘无鸡,鸭亦可;无鱼,肉亦可;青菜一碟足矣。’怎么顿顿只有青菜呢?”富翁数了数,十六个字,一个不多,一个不少,只是断句有所不同,觉得无言以辩,只好违心认可。

  相传明代大书画家祝枝山,某年除夕,应邀给一户土财主写一副对联。上联是:“明日逢春好不晦气”;下联是:“终年倒运少有余财”。土财主不识字,元旦一早就贴上了。左邻右舍看了发笑。他们念成:“明日逢春,好不晦气;终年倒运,少有余财。”财主闻言大怒,当即去找祝枝山算账。祝枝山听了,哈哈大笑,说:“他们念错了,我写的是:‘明日逢春好,不晦气;终年倒运少,有余财。’”土财主想了想,说:“还是你说得对。听你的!”

  至于广泛流传民间的“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”,就更是由于断句不同,产生了多种歧义:

  一是:“下雨,天留客;天留,我不留。”

  二是:“下雨天,留客?天留,我不留。”

  三是:“下雨天,留客天,留我不留?”

  四是:“下雨天,留客天,留?我不留!”

  五是:“下雨天,留客天,留我不?留。”

  前面曾说,五言、七言诗不发生断句问题,其实,也不尽然,有些文人还是就此作出了许多文章。比如,我手头就有一本书上讲,慈禧太后让一位书法家挥毫题扇。那位书法家遵旨,写了唐代诗人王之涣的《凉州词》,慌乱中将“黄河远上白云间”的“间”字漏掉了。慈禧看后,勃然大怒,声言:“戏耍圣躬,理当治罪”。书法家急中生智,赶忙殿前启奏,说他题写的原是一首小令,接着朗声读道:

  黄河远上,白云一片。

  孤城万仞山,羌笛何须怨。

  杨柳春风,不度玉门关。

  “老佛爷”听了,明知他是诡辩,但也觉得能够自圆其说,只好作罢。


来源:《光明日报》( 2017年03月03日 13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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